声明人:王彦荣
自99年7.20迫害大法以来,我给市县镇所写、所说的现在在明慧网上郑重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抹去一切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污点,重新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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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