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中枢
99年7.20以后,公安部门强行要我在“三不准”(包括老伴我代理)的表上签名,宣布作废,以及本人说出的不符合大法言行的统统作废。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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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