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宫俊荣
我以前违心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被邪恶强迫签字)的事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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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