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仁英
我在2003年被邪恶非法关押迫害,绝食出来时被骗签了名,现声明我所签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作废。我替李云签的都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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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