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杜云霞
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无论是家人帮我写的和我自己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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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