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秀英
从1999年7月22日以来,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在此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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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