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郝家、魏景花
我自99年7月20日以来在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决跟师父正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