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沈佳香
我以前向邪恶所说的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一切听師父的安排。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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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