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盛志德
我在2001年5月替别人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保证”是错误的,一切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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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