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巧彩
我在邪恶的迫害下,强行签名和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正念正行,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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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