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芝
我以前在派出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全部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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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