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长秀
99年7.20我被关押在村委期间所签的字,不符合大法,现在声明作废。正念正行,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