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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晓雁 2004年在打工期间,由于讲真象,被人举报给私人老板,此人虽经多次讲真象,仍然敌视大法,对师父不敬,在其做出的开除处理通报中,有反对大法的邪恶内容,本人坚决不承认。为留下证据,本人在上面写了“复印一份”的字。后与同修交流,认识到自己做错了,这是有漏啊!应坚决铲除邪恶,维护大法啊!认识到后,自己就与私人老板交锋、讲真象,私人老板把复印件改正了过来,但原件说找不到了、销毁了。在此严正声明,自己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决跟师父走,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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