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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浩远

    我于98年得法,99年7.20邪恶非法镇压后,由于学法不深,配合了邪恶伪心的向单位保证了“不炼功”。认识到错误后,我由2000年春节進京证实法,被捕后,关在看守所,超期关押释放后,单位又把我自己软禁在厂招待所一个月,给我洗脑,由于神志不清向邪恶写了“不炼功保证”,并写了诋毁师父和大法的话,之后很快醒悟,在洗脑班结束前即向单位声明,坚修大法,由于人心,一直未向明慧声明,现在我声明,在被迫害期间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并归正自己,走在师父安排的路上,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7/96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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