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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杰、刘素贤
由于学法不精进,对法理解不深和执著心重,大约在一年多前,我在街道和管区民警的“不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我的父亲也在那个民警的“保证书”上替我母亲签了字。当时以为敷衍过去好继续学法,实则给大法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失。 当我觉悟过来以后,联系上了同修,看到了师父的《建议》等经文。我和母亲马上投入到了证实法和讲清真相的洪流中来。 现在想起来心里仍然后悔万分。特此严正声明:一年多前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行为全部作废,我的母亲也同样声明,我父亲代签的字作废。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9/126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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