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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晓彬 我于1998年有幸得大法,得法后身心受益无穷。在江氏的残酷迫害下,多次被非法上门骚扰,抄家、绑架。由于学法少,2001年在派出所的压迫下,写了不该写的“保证书”、签名、印手指印;在拘留所,治保代写的“保证书”,逼我签名、印手指印。我要严正声明在残酷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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