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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葛玉华、于淑英、王丽华、张淑珍、于春玲 99年7月21日,在街道办事处会议室,播放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像,邪恶之徒强迫大法弟子发言诬蔑大法和师父,当时没有大法弟子发言。由于我们学法不深,在强化洗脑下,在由办事处公务员代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一定要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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