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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正兰 2001年,我市有一位同修被抓后把我说了出来,警察就把我绑架到公安局,做了一个所谓的笔录。由于当时不明白全盘否定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的法理,在那个笔录上签了字。虽说没出卖同修也没背叛师父和大法,但还是顺从了邪恶。所以特严正声明那个签名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学好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来弥补这一损失,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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