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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项文娟 在2000年我被押在派出所,警察强令我的家属写“保证书”,并把我的家人打倒在地,家人年老多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写下了“保证我不再去北京,去天安门广场,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我当时并不以为然,事后却常常不能心安理得,总感到自己有什么心需要修去。随着悟性的提高,同修的促進,强烈的感到这是一种变异的狡猾心理的表现,也是对我家属的不负责任,我自己的事怎么能让家属《常人》为我承担!为此声明家属为我写的“保证书”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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