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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金翠香

    我是大法弟子金翠香。99年7月25日,我由于法理不明在厂公安处的压力下文字游戏式地写了保证书;2000年8月7日在拘留所我姐姐替我写了不进京、不上访的保证书,我口头对家人许诺不练了,对单位保证不进京。

    修炼4年多来,许多不符合法的言行给大法抹了黑,玷污了神圣的大法,对不起慈悲的恩师。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辞、思想行为、保证书全部作废。我将加倍弥补,把自己真正溶入正法之中。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5/8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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