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文爽
别人曾经替自己写过违背大法的言行和自己在丈夫的压力下说过违背大法的话等一切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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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2-24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