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素莲
2001年5月份单位让我写“三书”,被我一口回绝,单位的校长就诱逼我的大女儿(不明真象的常人)代我写了“三书”。在此我声明女儿代写的一切书面材料作废。今后一定要勇猛精進,走好最后的正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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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