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春玉
99年7.20后,由于对法理认识不清,曾向领导说过“不修炼”和一些对法不敬的话,并交了大法书籍,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特此声明以前所说、所做有损大法的一切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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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