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乃义
我于1995年得法。以后曾受共产邪灵各种党文化的邪恶宣传教育,也曾写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在此声明一律作废。紧随师父修炼大法、救度世人,走好自己在修炼道路的光明大道。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