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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纪梅英 我过去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或者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如交大法书等),全部声明作废。今后坚决按照师父说的去做。另外声明,原来由于居住环境的限制,别人曾替我写过“保证书”,我不承认,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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