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白晶
我曾在99年迫害初期,被派出所强迫写过“不再進京上访和不炼功”。在此我正式声明以前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加倍弥补过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