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秀珍
修炼法轮功使我身心受益,7.20后由于江氏集团的打压,我签了“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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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