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兰子明
在邪恶势力对我的非法关押迫害期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语言、文字、“保证书”,严正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