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谷月兴
在修炼过程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保证书、悔过书、决心书”等等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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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