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兰
因学法不深,关键时刻不能放下人心,在女儿被绑架关進劳教所遭受迫害后,我曾对大法及师父有过过激言行,现在非常后悔,特声明作废。以后精進学法,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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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