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久第
我是96年得法的,曾为大法做过工作。7.20高压下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曾代笔为其他同修签过“三书”的名。现严正声明(所签的名:迟素英、孙成青)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