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云、姚金玉
以前在高压下所有的签字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全部作废。勇猛精進,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