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陶井芹
因为学法不深,单位开工资,如果不签字就不发工资,抓我拘留,让我按手印,违心做了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紧随师尊,做好三件事,做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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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