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庞玉琴
1999年7.20去北京上访,被我县派出所拘留期间,向邪恶写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我要加倍弥补。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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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