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玉霞
我大弟在我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和610签署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我一定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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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