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会珍 99.7.20后,一切违背大法的行为、语言一律作废。在派出所被迫所写的保证书虽然是两句文字游戏,但是,我今天悟到大法是严肃的,一个字也不能配合邪恶。特此声明作废。我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在正法中跟上正法的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2.22.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