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贵苹
1999年7.20我在派出所稀里糊涂按了一个手印,在此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思、所想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