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永新
我以前交了大法书、讲法带、师父照片。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坚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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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