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玉红
我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和别人为我作的“保证”,全部作废。特此声明,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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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