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丽君
自从99年7月22日以后,向邪恶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书面和口头的“保证”,现在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