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胜娟
现自99年7.20以后,在恶警的逼迫下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违心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