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春英
2001年9月至11月间在劳教所和洗脑班受迫害时,所说、所写的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