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石
我在派出所按过手印,自己在家生气说“不炼了”,全部作废。坚定跟师父跟大法走。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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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