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立军
在邪恶迫害下,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