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小春
我声明99年以后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