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兰、吴桂凤、李岩、陈梅、郑舒文、李小杰、田振伍
我们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