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天花
在邪恶迫害下,所写谤师谤法、“不炼功”等等“保证”和家人代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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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