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代芳
我在劳教场,在高压下,一时认识不清,被强迫所说、所写,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迫害。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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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