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洪伟
99年在强大压力下,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书作废。以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紧随师尊坚修到底。走好走正每一步。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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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