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勤田
由于受到邪恶所迫,当时所说的违背大法的话和所签的字一律无效!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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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